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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有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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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即我们通常所说的交强险。

在实践中,因交强险引起的相关问题需要当事人认真应对,千万不可掉以轻心,对于交强险有几个问题需要明白:

第一,交强险责任限额问题。交强险责任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在保险期间(通常为1年)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交强险的责任限额标准,全国统一责任限额为12.2万元。其中,车方有责任的情况下,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车方在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情况下,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第二,交强险责任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交强险是不分责任的。该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再按过错分担责任。  

第三,医疗费问题。交强险出来后,保险公司一般只负责在交通事故认定书出来后往医院打10000元医药费,往往不够ICU病房(重症加强护理病房)三天的医疗费用,经济实力不足的当事人一定得在有关交警部门放车前,让医院明确医疗费用,让肇事方把医药费先付足。

第四,两种保险的诉讼理赔问题。交强险是直接针对伤者进行赔付的;而商业第三者责任险则不直接针对伤者,法院也不对商业第三者责任险进行审理和判决。如根据判决车主需要在交强险限额外承担赔偿责任,应当由车主根据判决凭商业第三者责任险合同及伤者的相关资料到保险公司进行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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